1) 投资在大温地区的企业家移民申请人的要求:
○1 申请人个人净资产不少于80 万加元。资产形式包括现金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、
房产、公司资产等,资产源自个人经商所得,也认可夫妻共有财产、赠与、遗产等。
○2 申请人至少投资40 万加元新建或入股一个现有的商业项目,投资额要占该商业项
○3 申请人应该有在BC 省建立并运营企业必要的管理经验和能力。
○4 如果申请获得省政府的批准,可以先办理工作签证,先过去投资。投资符合省移
2)投资在大温地区以外的企业家移民申请人的要求:(加中寰球推荐项目)
○1 个人净资产不少于40 万加元。资产形式同上。
○2 投资项目必须建在除大温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。申请人至少投资20 万加元新建或
○3 此类项目不能以联合申请人的形式带外籍员工。
3)投资在BC 省的任何地区的战略投资项目类(Strategic Projects)的要求:
○1 至少投资50 万加元;
○2 申请人应该有成功建立并运营企业的良好记录和经验;
○3 可以带最多5 名高级员工(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),但每增加一名外籍申请人需要为
当地创造3 个工作机会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