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A中的排期日由上个月的2013年12月15日前进为2014年1月8日。这意味着,对于取得I-526批准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月8日的投资人,可以进入最终的领馆面试或者递交I-485身份调整申请阶段,并获取绿卡。但需要特别注意,由于EB-5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即将到期,除非国会采取措施将法案延期,否则EB-5签证中属于区域中心的签证配额将无法获得,所以国务院在排期表中将区域中心签证类别的排期状态标注为U(unavailable),意指对于区域中心签证类别这个月没有可以使用的名额。
(表B)
表B中的排期日没有变化,依旧是2015年5月1日。但根据移民局官网的提示,投资人目前还无法根据表B的排期递交I-485。
详情:http://travel.state.gov/content/visas/en/law-and-policy/bulletin/2016/visa-bulletin-for-january-2016.html